覬覦「模板拆卸公共工程」大餅,結合黑道強行介入工程承攬,
經檢警提報「治平專案目標」,執行檢肅到案
查獲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露股檢察官陳玫琪、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太平分局
二、破獲時間:103年8月21日18時30分許
三、破獲地點:臺中市地區
四、查獲嫌犯:賴○鴻(67年次、經查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強盜、妨害自由、恐嚇、毀棄損壞等刑案資料)
陳○秀(73年次、經查無刑案資料)
吳○州(62年次、經查有妨害公務、傷害、毀棄損壞等刑案資料)
王○澧(63年次、經查有商標法案、詐欺案、妨害兵役條例、洗錢防制法、詐欺案、臺灣大陸條例等刑案資料)
王○仲(65年次、經查有詐欺等刑案資料)
謝○禮(71年次、經查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刑案資料)
陳○維(82年次、經查無刑案資料)
李○峰(66年次、經查有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等刑案資料)
郭○德(63年次、經查有妨害自由、恐嚇取財、傷害罪、竊盜、賭博等刑案資料)
曲○之(51年次、經查有恐嚇、妨害自由等刑案資料)
劉○昌(55年次、經查有竊盜等刑案資料)
柯○威(66年次、經查有妨害自由、槍砲彈刀條例、贓物、恐嚇、公共危險等刑案資料)
五、查獲贓證物:安非他命2小包(毛重1.26公克、0.64公克)、吸食器1組、吸食球3支、藥芍2支、鋁製球棒1支、手機7支等贓證物。
案情摘要:
以賴○鴻為首之暴力犯罪集團,以臺中市北屯區崇興路一段142號作為該集團成員聚集之場所,渠等深知人力派遣模板拆卸公共工程有利可圖,即結合竹聯幫青堂成員曲○之,綽號「老歪」自組「海天暴力組」,以暴力強行吸收模板拆卸個體戶承包商加入「海天人力派遣公司」,意欲壟斷臺中市區模板拆卸工程承包市場,明知模板拆卸工程,均係由建設營造公司發包,再由合法人力派遣模板拆卸公司承包後從事模板拆卸或轉包模板拆卸個體戶承包商,賺取模板拆卸之代工費,便假藉成立「模板拆卸粗工協會」名義,於102年10月份召集臺中市區約4、5家模板拆卸個體戶承包商及模板拆卸粗工工頭在臺中市昌平路與天津路口「東平市場」海產店席開二桌,席間並安排組織成員10餘人至現場助勢展示黑道勢力,會議中強行規定模板拆卸個體戶承包商或粗工工頭承包工程需以每坪新臺幣350元(市場行場每坪新臺幣250~300元)統一價格承包,如有不從者或以每坪低於新臺幣350元承包,賴嫌即以人力派遺不當或承包價格過低為由,以言詞恐嚇、傷害、毀損、暴力脅迫方式,強迫模板拆卸個體戶承包商、模板拆卸粗工工頭或合法人力派遣模板拆卸公司停工,或脅迫個體戶承包商退出承包,將承包權讓渡給「海天人力派遣公司」。
本案賴嫌組織成員眾多,行事手段剽悍、殘暴,橫行臺中市地區已多時,曾有顧姓業者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讓賴嫌所成立之「模板拆卸粗工協會」周姓會員粗工至公司內上工,即遭賴嫌教唆組織成員10餘人,手持球棒、伸縮警棍、電擊棒及西瓜刀至公司強押毆傷,惡意砸毀電腦、辦公桌、椅、辦公室玻璃,多次阻止顧姓業者不得出工,並砸毀周姓粗工重機車,另有黃姓個體戶承包商因未遵守賴嫌設立之陋規,以每坪新臺幣280元承包工程,亦遭賴嫌率眾持棍棒毆打,致使黃姓被害人頭部受傷就醫,並脅迫黃姓被害人讓渡承包工程等不法行徑,造成多名工人心生畏懼,深怕性命遭遇不測紛紛走避,只得轉往彰化地區另尋工作機會,嚴重侵害工人生計及業者公司之營運,對社會治安危害甚鉅。
案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東勢分局偵查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露股陳玫琪檢察官指揮偵辦,於8月20、21日動員數十名警力兵分多路執行搜索、拘提行動,將賴○鴻及其暴力犯罪集團成員等共12人檢肅到案,全案經初步偵訊後,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傷害、毀損、言詞恐嚇等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另持續清查被害人並擴大偵辦中。
本案「治平專案目標」犯嫌賴○鴻等人危害社會秩序安全情節重大,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為消弭社會亂象,剷除危害社會之不法場所,怯除民眾恐懼心理,淨化社會治安,決不容許黑幫勢力坐大與囂張,且將秉持著「除惡務盡」之態度,賡續加強掃蕩具有「集團性、常習性、暴力性或脅迫性」之黑道幫派或犯罪組織之首惡,進行蒐證檢肅,強力壓制黑道幫派氣勢,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警方並呼籲民眾如有遭受該不法犯罪組織侵害,應勇於出面指認或向警察機關檢舉,共同參與打擊犯罪,以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