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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業詐欺通緝犯,利用失婚婦女寄望新戀情填補寂寞空虛人性弱點,誆投資、真詐財
年逾53歲常業詐欺及偽造有價證券通緝犯林OO,自民國89年起分別為臺灣臺北、新北、桃園、臺中、彰化、雲林等六個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通緝在案(查有5案詐欺、2案偽造有價證券),期間冒用他人證件畏罪潛逃,展開其長達十餘年之逃亡生涯,由於林嫌善於利用個人優勢,能同時周旋於數名女子之間,使其在通緝期間仍出手闊綽,出入以名車代步,過著優渥的物質生活。
渠雖相貌平庸、身材矮胖,惟能言善道脫口成章、文采風流及動之濃情蜜意的關心呵護,與異性交往期間,先允諾以結婚為前提取得信任,再誆騙可共同進行投資,獲利後能確保婚後經濟生活無虞等詐欺手法,同時和多名具有經濟基礎之失婚婦女交往,俟交往中之女子(即被害人)沉醉於其愛情攻勢下墜入陷阱,因意亂情迷而深信渠之謊言,遂以匯款或交付現金方式提供金援,林嫌得手後即與對方漸行漸遠,最後避不見面,詐騙金額自數十萬至數百萬元不等,其中被詐騙之最高金額為新臺幣370萬餘元。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於今(103)年7月初接獲被害女子報案後積極佈緝偵辦,經月餘之深入探訪埋伏,查知狡兔三窟之林嫌最終之落腳處所,於本(8)月13日在本市大雅區將逃亡多年之通緝犯林OO逮捕到案,全案偵詢後,依法解送發布通緝機關歸案,另有關其他被害女子受騙部分,俟偵查後依涉嫌詐欺罪嫌,另案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在此呼籲國內婦女同胞切勿迷戀美麗謊言或貪圖小利,避免遭致詐騙人財兩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