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第五分局至轄內幼稚園繫安全帶和安全座椅宣導(記者田進山攝)
交通事故發生時,車內乘客如無適當之安全保護裝置,將因衝擊力道和撞擊角度受到某些程度之傷害,行進中瞬間之撞擊常使車上兒童緊張,因此,幼童如能妥適地乘坐於安全椅,將可避免或降低事故之傷害。北區多所幼稚園為強化交通安全宣導,積極和第五分局合作加強安全帶和安全座椅宣導,警方運用各種民眾集會時機,今年自1月至7月底辦理宣導23場次,讓大家一定記得搭車要繫住安全帶和讓兒童使用安全座椅。
暑假期間第五分局已經和4所幼稚園合作,有天資幼稚園、愛普樂斯幼稚園、皇佳幼稚園、民間教育機構等,警方以影片和案例加深兒童的安全觀念,宣導教育達300名兒童。依據「小客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年齡逾四歲至十二歲以下或體重逾十八公斤至三十六公斤以下之兒童,應坐於車輛後座,並妥適使用安全帶。對於兒童的交通安全和生命安全,藉由女警的協助宣導,安全座椅確能有效降低事故中兒童的傷亡比例,年齡逾一歲至四歲以下且體重在十公斤以上至十八公斤以下之幼童,應坐於車輛後座之幼童用座椅,在各場次讓兒童們都能傾聽女警姐姐講說交通安全的故事,顯得相當活潑有趣,本月還有民間教育機構申請前來參與交通安全宣導,灌輸交通安全從小時候做起的觀念,建立正確路權常識,相信安全的乘車宣導影片,將帶給兒童更正確的交通知識。提醒所有駕駛人,如果乘載家中兒童,應選購符合國家標準(CNS)11497汽車用兒童保護裝置,並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印有商品檢驗標識之兒童安全座椅,維護家中兒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