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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迅速偵破專挑「房仲業者」下手之強盜集團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接獲林姓房屋仲介業務員報案,稱於103年8月12日下午與女性客戶約定前往北屯區透天厝看屋,其間並另有二男子陪同,進入後在被害人介紹之時其中一名男性歹徒亮出手槍、電擊棒及美工刀劫持被害人,並用束帶將被害人雙手綑綁,且以衣布塞住被害人嘴巴,隨後嫌犯三人駕駛被害人車輛,將被害人押進後車廂,前往「汽車旅館」內拘禁,並逼迫提款卡密碼,盜領存款新臺幣(以下同)13萬9000元得逞,再恐嚇被害人三天後另交付20萬,否則將再對其不利,致被害人心生畏懼後,始釋放被害人。
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全力追查,並報請臺中地檢署柯學航檢察官指揮偵辦,經連夜調閱沿線監視器,多重分析比對,鎖定歹徒身分、使用交通工具及住處,於14日18時許,趁犯嫌外出用餐之際,在臺中市梅亭東街順利緝獲林姓、胡姓等2嫌,並起獲贓款1萬5500元、3面車牌、犯案工具乙批等,復於22時許前往南投地區緝獲賴姓犯嫌到案,全案宣告偵破。
經調查發現,該強盜集團係覬覦大臺中地區房地產熱絡「房仲業者」獲利豐厚,因而以此為目標,以林姓犯嫌為首指揮犯案,先在房仲網頁上搜尋房仲業之履歷,專挑資歷久有經驗且仲介透天厝者下手,與胡嫌偽裝為夫妻,佯稱要前往看房,再於看屋之際以預備之兇器、束帶控制捆綁被害人,強盜身上之財物,並恐嚇被害人交付財物及為其尋找合適下手目標,危害「房仲業者」安全甚巨,警方能於48小時內迅速偵破,還給「房仲業者」安全的仲介環境,對「房仲業者」而言是最大的保障。
經訊後犯嫌林OO、胡OO、賴OO等三人,依加重強盜、恐嚇財物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警方並在此呼籲民眾凡走過必留痕跡,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為貫徹政府決心,警方將全力打擊犯罪,淨化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