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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吃醋 街上動手刺傷情敵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
日前下午15時許,
員警將兩人帶回派出所後,詢問蔡嫌為何要刺對方,沒想到兩人見狀都不回答,後來經員警再三追問後蔡嫌才表示她有一位要好的男性友人,因今天早上去找他時剛好不在家,詢問鄰居之後才知道那位男性友人去找被害人,於是蔡嫌去到被害人家中要找人時雙方起口角衝突,之後下午在路上遇到被害人時因為一時氣憤不過,才拿出剪刀要刺傷對方給他個教訓,她萬萬沒想到因為一時的氣憤導致自己因傷害罪移送法辦。
第二分局長吳在堂表示如遇有糾紛應心平氣和處理,勿逞兇鬥狠以暴力解決,民眾可向警方尋求協助或者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依循正當途徑才能真正將問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