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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警方強化危險物品運送車輛機動稽查勤務 還給市民安全、安心、安定的交通環境
2014
08/15
21:38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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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5 21:38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高雄市 報導

圖:高市危險物品稽查(記者王梭熙攝)

 

高雄市發生石化氣爆災害後,民眾對於運輸該類石化原料之車輛已產生安全性疑慮,復於本(8)11日深夜時段發生槽車與中油公司交通車車禍事故,更讓民眾對此類車輛行駛於道路上產生憂心。

市警局為降低市民在災後對於槽車行駛之恐懼及憂心,即於86日通報各單位加強針對該類車輛實施機動稽()查工作,依現行道路交通法規之規定,運送危險物品車輛必須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臨時通行證」,車頭及車尾應懸掛布質三角紅旗之危險標識,罐槽車之罐槽體應經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市警局攔查重點在於危險物品運送車輛是否有危險氣體外洩、駕駛人是否具備駕駛資格和危險物品運送人員是否有訓練證明書及車輛設備必須符合安全標準和有裝設警示標誌,並於核准的時間、路線上運輸。

截至昨(13)日,市警局已編排1575執勤班次、警力數3251員,稽查1835輛危險物品運送車輛、告發交通違規12(違規樣態:未懸掛三角紅旗、未依規定車道行駛居多),市警局將賡續配合監理機關、交通局、勞工局、環保局、消防局執行「聯合稽查勤務」作為,並結合廣播媒體(如:警廣)加強宣導危險物品運輸安全規範,期能給予高雄市民更為安心、安全、安定之交通環境。

上傳時間:2014-08-15 21:38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王梭熙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