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市議員郭清華抨擊政府扮演乞丐趕廟公的戲碼(記者黃莉寬攝)
脫褲圍海,以啟漁塭的漁民,漁民才是真正的土地所有權人廟公,從日據時代至國民政府年代,政府扮演乞丐趕廟公的戲碼,惟當時政府還存有些許良心,實施耕者有其田,定三七五租約,本來擁有此土地所有權人的漁民變成佃農,佃農每公頃一年約繳納5,000元的塭租,在過去,如安清路、北汕尾路的開闢,須地機關都按三七五租約,代扣佃農三分之一的份給佃農。
中華民國的朝代沒有變,但中華民國的制度却變了:台南市政府明知是否具三七五租約,認定權在司法機闗判決,却行文給安南區公所,問:地目是養的系爭土地,有無入列三七五租約名冊,安南區公所祇有對耕地田旱地目有造三七五租約名冊,養地目則無,地政局承辦人員誤將土地征收條例,看成土地沒收條例。就這樣子,耕作的土地被強制征收,等同強制沒收,漁民拿不到土地價款的錢。
中石化公司主張:土地價款三分之一的份,可以給佃農,但要市政府設法代扣,要不然其公司董事會討論此案給不給存有變數,況且由該公司出帳給漁民,漁民必須繳交最高百分四十的個人綜合所得稅。
中國石油化學公司主張:征收土地價款三分之一,可以給佃農,但要市政府設法代扣,要不然其董事會討論此案,給或不給存有變數,即使該公司不給,恐老百姓也不能怎麼樣,況且由該公司出帳給漁民,漁民必須繳交最高百分之40的個人綜合所得稅。
台南市政府地政局主張:祇有中石化自己承認,本租約是三七五租約,以前是,現在也是,市府才能代扣三分之一土地徵收款給佃農。
漁民主張:市政府的主張是矛,中石化的主張是盾,彼此矛盾,難道憲法保障的權益,土地被徵收,權益完全尚失。
台南市漁權會主張:政治是解決紛爭的良器,此案台南市政府要維護漁民的權益,市府首長須以其行政裁量權仲裁解決本案。
郭清華議員主張:系爭土地強制征收,佃農都拿不到任何權益,將來該土地開發成工業區,佃農權益想都不用想,該土地畫做工業區,祇會污染安南區的養殖業,放雞屎有,生雞蛋無,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應在第五次通盤檢討時,去除掉該工業區的編定,否則中石化來此地設廠,將是台南市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