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永信派出所巡佐宗明坤、警員陳彥銘8月11日10至12時執行巡邏勤務,於11時40分途經中山東路218巷口時,發現1名女子見警形色慌張、刻意閃躲迴避,顯行跡可疑,經上前示意攔查,盤查該女子時,辯稱未帶任何證件,女子言詞閃爍,經員警運用執勤技巧、突破心防後得知其年籍資料,發現該名女子係周○○(21歲),分別經高雄地檢署、臺南地檢署及臺北地院等機關所發佈之竊盜、偽造文書等通緝,警方查驗身分無誤,當場將其逮捕,依規定將周○○帶返派出所,經偵訊後將周○○通緝犯解送臺南地檢署歸案。
分局長張弘文,要求所屬主動盤查夜間可疑之人、事、物,落實防搶、防竊等勤務作為;各同仁主動積極盤查落實勤務不懈怠,能快速敏銳地察覺轄區內可疑之人事物,使其無所遁形,為治安以及居民安全把關,才得以順利查獲竊盜、偽造文書通緝犯,真正達到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等警察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