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為提升為民服務,減少民眾辦理登記案件往返地政事務所次數,自8月4日起實施受理遠途申請人申請登記案件先行審查服務,以節省時間及交通成本,增加民眾對政府施政滿意度。
縣府地政處表示,有關內政部推動「地政機關受理遠途申請人申請登記案件先行審查作業服務」,經縣府訂定「屏東縣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遠途申請人申請登記案件先行審查作業規定」,正式公佈實施,全縣各地政事務所將協商全面配合推動這項便民服務。
地政處指出,有關此服務之對象,為屏東縣、高雄市以外縣市之一般民眾主動提出申請者,至於案件類型分為簡易案件,包括住址變更登記、姓名變更登記、建物門牌變更登記、書狀換給登記、抵押權塗銷登記及更正登記(限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
另外,指筆棟數合計五筆以內、申請人合計五人以內或連件件數三件以下之案件,包括金融機構設定及其權利內容等變更案件、他項權利拋棄、塗銷地目、書狀補給、拍賣、建物主要用途變更。
民眾如有需求,可電洽縣內各地政事務所(屏東地政事務所:08-7325253、里港地政事務所:08-7752007、潮州地政事務所:08-7895238、東港地政事務所:08-8331400、枋寮地政事務所:08-8788168、恆春地政事務所:08-8894247)或縣府地政處地籍科陳怡君科員(電話08-7320415轉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