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獎勵輔導造林計畫請民眾踴躍申請今年度林務局核定南投縣山坡地造林面積
30公頃,目前已受理28餘公頃,惟經審查符合規定僅
2公頃。大部分民眾仍不清楚造林申請的規定,只要是土地上有林木,就屬於天然次生林,原則上是不符合規定。如土地林相為衰敗的竹林或廢棄檳榔園、果園,最小面積達
0.1公頃以上(可相毗鄰)就可以參加獎勵輔導造林計畫。所種植的樹種以林務局規定之造林樹種為主,民眾可自備苗木或向縣政府申請免費供應。私有土地由鄉(鎮、市)公所受理申請,若為國有租地造林則由林務局各工作站受理,民眾可攜帶相關證件(身分證、印章)至受理單位申請。獎勵計畫契約期間20年,每公頃共可領60萬元,資料請上林務局網站(
http://www.forest.gov.tw /)查詢,或縣府農業處林務保育科(049-2222106轉1751-3),或各鄉鎮市公所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