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臺南區十二年國教修正方案事宜
一、臺南區十二年國教相關方案自制定之初,即是本於教育部政策,並由本市國、高中校長、家長代表、教師代表所共同研訂而成,並依程序送入學推動工作小組討論、再送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再經教育部報備查完成始發布定案,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當前及未來研擬之修正方案亦將循此程序,於教育部規定期程內完成。
二、為回應各界期待,檢討臺南區十二年國教入學方案,為及時在新學年度開學前發布修正方案,本府教育局已召開多次會議及說明會,並將所收集之意見做成檢討修正方案,向市長專案報告,作為提送教審會討論的基礎。
三、市長日前於校長交接典禮所說明之臺南區十二年國教未來改進建議,即是依據前開專案報告蒐集之資料提出檢討方向,非市長個人意見。
四、鑑於目前國二及國三同學已採計之各種項目積分屬於已定案部分,為維護其權益,修正方向將不會影響其權益。至106學年度(即即將進入國一就讀學生)的修正方向,本府會再廣徵意見,並循法定程序完成,例如競賽項目朝從20分調降為10分等建議修正意見,都會納入一併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