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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成功所副所長李朱峰、警員楊淳惟等2員於103年7月28日22-24時擔服巡邏勤務,獲報羅東鎮北成路一段○號○樓前有民眾糾紛,員警旋即趕往,抵達現場了解該女子(賴○瑄)疑似與丈夫發生口角,一時情緒失控,負氣倒臥地上不願起身並揚言尋短,經員警苦口婆心循循善誘下始肯起身,朱等2員唯恐雙方爭執擴大發生意外,遂聯絡賴女之親屬前來安置,惟家中僅剩祖母一人,年邁不克前來,警方主動開車將其載返家(宜蘭市縣政一街○號○樓),交由渠祖母接手照顧。
羅東分局長王鴻儒表示,為民服務工作本是警察職責之所在,員警本著愛民的同理心、視民如親,樂於助人、積極熱忱的態度,副所長李朱峰、警員楊淳惟等2員處理本案能充分發揮警察為民服務之精神,耐心排解夫妻爭執,並主動開車安置當事人,避免發生意外,深獲家屬感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