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署長親自頒獎表揚搶救割腕自殺孕婦(記者田進江攝)
高雄市仁武分局仁武派出所警員黃家宏於103年1月25日擔服巡邏勤務,於01時30分許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仁武區林森巷附近住宅內有女子企圖自殺。
黃員到場後雖無確切地址,仍依經驗判斷鎖定一排3戶之透天厝,其中一棟透天厝2樓點著燈,經按鈴及在外呼喊均無人回應,黃員判斷該企圖自殺之女子極有可能已陷入昏迷,為能立即前往2樓搶救傷患,黃員見1樓鐵捲門尚有些縫隙,即由縫處採蛙人式匍匐前進爬進該處屋內,甫進屋內即發現現場地板上血跡斑斑,且蔡女已倒臥床邊昏迷不醒,生命氣息十分微弱,黃員立即打開鐵捲門,並通知消防隊派救護車前來,過程中員警不斷拍打蔡女臉頰,與蔡女說話以保持蔡女意識,俟救護車抵達後將蔡女緊急包紮後送義大醫院急救。
黃員積極搶救情傷自殺孕婦,當選警政署103年上半年員警好人好事代表,署長為鼓勵黃員的為民服務精神,遂利用103年7月份署務會報,頒發獎牌與獎品公開表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