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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機車騎進公園不再勸導 將拍照開罰
2014
07/28
21:46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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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8 21:46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屏東縣政府表示,縣府與屏東市公所將針對違規機車長期無視政府在各公園內設置禁止車輛進入的標誌下,仍我行我素的進出公園嚴重影響遊憩民眾安全的行為,於103811日起將嚴格加強拍照開罰,處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政府將有影響公園出入口的車阻障礙拆除後,除方便身障人士進出公園外卻也造成機車直接的進出公園,鑑於之前規勸成效不彰,縣政府與市公所將聯合統一整頓有關公園綠地等違規違法的機車給予拍照開罰。

上傳時間:2014-07-28 21:4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許明松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