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被害人李姓女子於103年4月8日在家中接獲詐騙集團犯嫌來電,犯嫌佯裝為榮總醫院人員、警察分局王隊長、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漢強】等人身分,向李女佯稱因身分證及健保卡遭盜用申請金錢,需提供新臺幣30萬元保證金供法院監管,李女情急下疏於查證即依詐騙集團犯嫌之電話指示,前往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旁空地將30萬元交付給一名自稱【高雄地方法院事務官】身分之男子,並收到犯嫌所交付「台中地方法院地檢署監管科」等偽造公文書1紙予李女後隨即離開,高市刑警大隊15分隊接獲此情線報後,隨即與科偵組、刑事局第八大隊第四隊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並報請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陳檢察官永章指揮偵辦。
於偵查過程中,調閱被害人遭詐騙附近監視錄影設備,鎖定犯嫌作案交通工具,確認詐騙車手真實身分為王○合,並對該集團成員實施跟監埋伏,後確認王0合為該詐欺集團提款手,專門負責假冒司法人員向被害人詐欺取款,另犯嫌吳○諒、林○田負責在旁把風,而主嫌劉○元則是與大陸機房聯繫及處理提款手收回之贓款,於本(103)年7月17日見時機成熟,發現該詐騙集團再次犯案之際,在高市左營區高鐵路口,及時攔查將王○合拘捕到案,成功攔截被害人蔡姓婦人所遭詐騙之新台幣38萬元,並隨即派員至主嫌劉○元及把風小弟吳○諒住處執行拘提搜索,當場查扣現金40萬餘萬,作案用手機7支、偽造台北、台中地檢署大印(3個)、假冒司法人員證件等證物,全案經詢後依詐欺罪、偽造文書等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有鑑於詐騙集團為謀取暴利,對無辜民眾施以詐術,進而得款數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已造成人心惶恐,並嚴重戕害民眾對司法機關的信賴感,影響社會治安,市警局各單位亦持續加強查緝類似詐騙集團,期能收到當頭棒喝之效,也呼籲於今(103)年上半年有遭到類似詐騙集團詐騙者,可以與本大隊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