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方起獲贓物機車(記者田進山攝)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大橋派出所103年7月18日執行4-6時「青春專案」巡邏勤務時,於05時許,在永康區大橋一街55號前發現三名少年,林○源、王○瑋、邱○勛在一部未熄火重機車669-E○○號旁聊天,行跡可疑,經警方上前盤查得知林姓少年在18日04時許在台南市永康區成功路前,先竊取一部機車及一雙夾腳拖鞋,在同一條路巷內又竊取一頂安全帽,警方將三名少年帶返所後,林姓少年又供出其他二名少年荊○捷及胡○強另共同涉嫌機車竊盜共計6案,並帶同警方共取出分別於上述發生時、地,竊取失竊機車669-E○○、P○○-715、V○○-080、N○○-163號等4部、拖鞋1雙、安全帽1頂及腳踏車1部,並持續追查是否尚有涉及其他案件,全案依竊盜案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由於該5名青少年均屬單親家庭,父母離異或由祖父母隔代教養照顧,5名青少年家長發現子女犯竊盜罪後,均抱頭痛哭或當場痛罵飭責,現適逢暑假期間,單親父、母、祖父母均無暇照顧,青少年極易產生偏差行為或犯罪等問題,並且往往隨著整體社會環境發展、家庭結構及個人觀念的轉變等因素而改變,暑假期間父母仍需忙於工作,無法陪伴的情形下,少年兒童從事不正當之休閒活動、涉足不良場所,或由於不瞭解觸法行為的嚴重性而誤觸法網。
因現在正值暑假期間,少年容易在這段期間觸法及被害,分局長張弘文表示暑假期間應強化少年兒童的法治觀念及守法意願,使其不會、不想、不願犯罪,並推廣預防要求所屬主動盤查夜間可疑之人、事、物,落實防搶、防竊等勤務作為;大橋派出所所長葉敏旭並表示,應鼓勵青少年在炎炎夏日的暑假期間應多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並注意本身安全,以期渡過一個健康、安全、快樂的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