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分局五甲派出所警員黃永富、林宏茂日前擔服取締交通違規勤務,在鳳山區中崙路與油管路口攔查一名交通違規男子當場要予以舉發交通違規時,該男子因未帶身分證件,卻謊報朋友身分證字號供警方查對,然警方以行動電腦查詢後發現男子所報之身分證字號人別照片與其長相並不像,面對員警質問,該男子直冒冷汗甚為緊張,警方直覺有異,一再逼問真實人別資料,該男才向警方坦承其因遭通緝,害怕遭警方查獲才會謊報朋友資料供警查核,所幸警方仔細比對照片等身分資料才未遭其蒙騙過關。
警方調查,該民男子為王0仲,王民早在85年就因肅清煙毒條例遭法院判刑3年4月因未到案執行而遭高雄地檢署通緝,逃亡至今已18年,且均未被查獲,在與警言談中,王告訴警方以前也曾被警方攔查過好幾次,但都報朋友之身分證字號供警查核而蒙騙過關,今天因交通違規被攔查,再次使用以前之招數,卻沒辦法躲過一劫,對於警員黃永富、林宏茂的仔細查證身分感到十分佩服。
警方呼籲,以前警方所以用之行動電腦並沒有照片可供比對,現今隨著科技資訊的進步,警方所使用之行動電腦也已經進階升級,在查核真實身分時會顯示照片供警方比對,且還可以進階到用人臉掃描就可直接辨識出身分來,希望民眾為警方查證身分時,不要心存僥倖謊報別人資料,因為經照片比對馬上就可以揭穿戳破你的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