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楊姓中年男先向四家保險公司投保,被控涉製造以絞肉機絞斷左手拇指與食指的騙局,向四家保險公司詐得159萬多元保險金,他二度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被保險公司察覺疑是自殘詐保,訴警偵辦;法醫石台平也鑑定指楊男手指傷是銳器砍創,非絞肉機所傷。
保險人員提告指出,101年10月楊男透過保險經紀公司向該公司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300萬元,期約才一年;據了解,楊男在同年也陸續向另三家保險公司分別買了各式保險。
保險人員表示,楊男在102年1月30日晚間八點許,在山上區住處發生絞肉時機器絞斷手指事件後,於同年2月份以拇指殘廢為由,向該公司申領15萬多元理賠金;復於同年10月份再以食指殘廢為由欲向該公司第二次申請理賠金。然保險公司發現楊男食指變短而提出質疑,楊男表示因甲床增生變形致疼痛發炎,故請醫生幫其截肢,且保險人員想到現場勘查模擬、檢視絞肉機,楊男以該絞肉機託友人賣了等理由拒絕,也不提供絞肉機型號,另一般遭絞肉機絞斷之手指理應卡於絞肉機內,須以破壞工具方能取出,然依據現場救護人員表示,渠等於救護時,發現楊男遭斷指之兩節手指於絞肉口內徒手即可取出,不符常理;加上法醫石台平鑑定認為楊手指是銳器所傷,非絞肉機造成,且一般手絞進絞肉機很難自行脫困,通常會是二至四指受傷,臨床少見拇指絞進機器受傷,因此研判楊男是自殘詐保之成分甚高,故提出詐欺告訴。
據警方了解,楊男共向四家保險公司申請300多萬保險金,已領取159萬多元。
南市第四分局日前通知楊男(57歲)未到案,昨天派員至山上區拘提楊男到案,並依詐欺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對於相關質疑,楊男坦承有向四家保險公司投保,斷指後工作不易,但有一筆積蓄過活,並無債務,不清楚為何斷指未絞進機器內?當時他覺得左手很痛就拔離機器,並關掉電源報警;對於保險公司指控,他強調「不服、並未詐領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