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育平派出所警員蘇茂勝、警員蕭堯文等2員於103年07月15日02時至04時執行巡邏勤務,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接獲110轉報案件,民眾報案指稱:「因與男朋友爭吵後心情不佳欲自殺」。勤指中心立即調派育平派出所巡邏警力至林女住處(安平區育平五街某址)處置,到場後林女已坐立於該大樓27樓頂女兒牆,雙腳跨坐於外,當時情形十分危急;林女表示覺得人生沒有意義,希望警方不要理會並欲待在現場冷靜,警方於現場口頭開導且趁林女心情稍微平復後立即將林女拉下女兒牆,林女朋友向警方表示林女有輕微憂鬱症並由消防人員立即送往醫院且由朋友協助勸導。遂立即回報勤務指揮中心並關心、安撫情緒,家屬感激萬分。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指出,蘇、蕭2員執勤中成功阻止該女子意圖自殺並即時挽救其生命,處理過程機警應變得宜,成功防止憾事發生,事蹟足堪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