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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女子為情所困 縱火傷人 湖內警半小時速逮嫌犯
2014
07/15
22:30
天眼日報記者
吳素珍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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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5 22:30
天眼日報記者 吳素珍 高雄市 報導

圖:女子為情心生妒意潑灑汽油並以打火機點燃(記者吳素珍攝)

 

家住高雄市湖內區的沈姓女子,因不滿陳姓男友欲與前女友陳姓女子復合而與她分手,經過多次談判,仍無法挽回感情;前日下午沈女騎車至加油站買了五公升汽油,晚間九點多至陳姓男友租屋處,聽聞男友與前女友在房的嬉笑聲,一時怒火中燒,便朝房門潑灑汽油,房內前女友陳女聞到燒焦味,便趕緊報警,而陳姓男子為滅火,造成全身百分之七十五的二、三度灼傷,送醫急救後,暫無生命危險。湖內分局警方在半小時內逮到沈女,警方向沈女問起縱火一事,她當場認罪,經警訊後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經警方調查後指出,本案3人士湖內區鴨肉屠宰場同事,嫌疑人沈女(49)與被害人陳男(36)為男女朋友關係,而另一位關係人陳女(44)則為陳男的前女友;沈女表示因陳姓男友與前女友藕斷絲連,並疑似欲與前女友復合,兩人經多次談判均不歡而散,前日(13)下午沈女與男友再度談判破裂,沈女心有不甘,離開男友住處後,前往附近五金行購買塑膠桶,並再前往加油站購買一加侖汽油;晚間前往陳男住處,欲進屋內警告男友時,在房間外聽聞男友與陳女嬉笑聲,心生妒意,便將汽油潑灑於房間外,並以打火機點燃,瞬間引燃大火,沈嫌身體亦遭燙傷,她隨即逃入屋內浴室躲藏,而陳男與陳女兩人再自行滅火過程中,雙雙受傷送醫,沈嫌趁隙逃離現場返家;此案湖內分局獲報後,隨即前往沈嫌住處,經沈嫌同意警方搜索,當場查獲犯案時所穿著衣、褲及拖鞋等證物,沈嫌當場坦承不諱,帶案據以偵辦,經警訊後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湖內分局警方呼籲若民眾感情不如意,應尋找正常管道紓壓或請求專業人士開導,切不可一時衝動犯下無法彌補的過錯。

上傳時間:2014-07-15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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