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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份、三義山坡地開發案 涉嫌收賄承辦人、前課長等3人收押
2009
08/27
15:42
黃義雄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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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7 15:42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苗栗檢調追查山坡地違法開發案,建商郭有仁承認涉嫌行賄縣府人員,每次10萬元到30萬元不等,已付款3次給農業處水保科承辦人員蘇玉招等人;苗栗地院26日裁定蘇玉招、前任水土保持課長翁瑞昌與郭有仁3人收押,李姓建商被諭知6萬元交保。檢調單位將擴大偵辦追查,不排除有更高層級的官員涉案。

苗栗地檢署27日表示,這家建商旗下有3家建設、營造公司,民國93年陸續在頭份鎮觀音段、三義鄉八股段的山坡地推出大型建案,多達上百戶;這些山坡地開發案因面積超過1公頃且地勢陡峭,依規定要辦理水土保持及環境影響評估,但建商並沒有提出水保計畫書與環境影響評估,最後仍拿到縣府核發的建照。

苗栗地檢署表示,經檢調追查,蘇玉招等公務員審核時,沒有嚴格要求建商提出水保計畫書及辦理環評,輕信建商所言的「純建築行為,無涉開挖整地」說詞。

但檢調實地勘查,相關的山坡地開發案都有聯外道路並施設擋土牆、排水溝,大規模開發山坡地非常明顯。

蘇玉招、翁瑞昌等人都否認放水、收賄,但建商郭有仁坦承以每次10萬元到30萬元不等交付給蘇玉招等人,前後至少付款3次,因相關嫌疑人有串證之虞,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向法院聲押3人獲准。

檢調單位也懷疑,這些山坡地開發案的規模很大,基層承辦人員是否有辦法一手遮天、包庇?檢調單位不排除有更高層級的官員涉案,將擴大追查。

上傳時間:2009-08-27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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