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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因應H1N1新型流感疫情防疫措施
2009
08/26
18:22
黃震忠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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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6 18:22
黃震忠 台中市 報導

?因應校園H1N1新型流感疫情防治,本府教育與衛生單位已於事前研商相關防疫措施,並於98年8月20日請各校依據98年8月18日H1N1新型?感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及托育機構開學後防治及停課標準辦理,請各校妥為準備相關事宜。本府並於98年8月27日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召開臺中縣各級學校H1N1新型流感防疫會議,請衛生局專業人員說明各項因應措施,要點如下:

一、家長應主動關心子女健康,每日出門前,應幫子女量體溫並記錄之,以供學校參考。

二、學校應於開學前召開相關防疫會議,並預先檢視目前防疫物資數量是否足夠,以為開學後需要之預先準備,若校內防疫用品不足,本府將會協助解決。

三、返校日及開學日為防範校園群聚感染之關鍵,為維護全校師生健康,學校應主動為學生量體溫。

四、為避免新型流感,學校應持續加強宣導個人衛生以及咳嗽禮節。

五、注意校園環境衛生,發現罹病案例時,配合衛生單位進行相關防疫措施,必要時進行校園清毒作業。

六、停課與課業學習:停課時各校應持續督導學生課業學習,並妥善輔導給予學生必要之協助。

(一)學校及公私立幼稚園因疫情需停課,於學生離校前,應囑咐學生及教師下列事項:

1.請學生每日自行測量體溫,注意是否有不適症狀,並宣導儘量避免至公共場所,做好自主健康管理。

2.教師應為學生規劃停課期間學生在家自主學習之進度,或其他學習活動。

3.停課期間導師每日應與學生保持聯繫,以了解學生身心健康及居家學習情形。

4.學校輔導室應主動提供學生心理支持,並就居家隔離(學習)學生個案需要,進行所需之學生輔導、諮詢、轉介或提供其他適當之專業服務。

(二)學校及公私立幼稚園應事先建立妥適之聯繫通報管道,遇停課期間,每日應充分掌握學生狀況,並依縣市規定通報。

上傳時間:2009-08-26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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