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鳳警逮捕鴛鴦搶匪持刀行搶超商嫌犯(記者王梭熙攝)
高雄市103年6月28日16時許,兩名女子騎乘機車返家途中,嫌犯石○豪(男、71年次、有竊盜、毒品等刑案資料)及蔡○軒(男、73年次、有竊盜、毒品等刑案資料)共乘一部機車尋找目標犯案,行經鳳山區同明街口,發現兩名女子共乘機車認有機可趁,便趁被害人疏於防備,從後方奪取被害人手提包後加速逃逸,被害人遭搶後隨即報警,鳳山分局立即成立專責小組展開調查。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並分析比對歹徒特徵,循線追查出石嫌涉有重嫌,隨即派員跟監埋伏,並於103年6月30日晚間在前鎮區明正一街當場查獲石嫌行竊建築工地內鋼筋一批,價值新台幣柒仟元,依竊盜案現行犯逮捕石嫌並帶回調查另涉搶奪案部分。
經警方提示證據,石嫌坦承前揭犯行,並循線追查搶奪案另名蔡嫌,並發現蔡嫌與方○如(女、74年次、無刑案資料)另涉雲林縣麥寮鄉超商持刀強盜案,經警方分析行車路線後,於103年7月1日14時許在嘉義縣朴子市一間網咖內拘提蔡嫌及方嫌到案調查。經警方詢問後,蔡、方兩嫌坦承犯案。石嫌等3人皆表示缺錢花用,臨時起意,結夥隨機找尋目標下手行搶,全案依強盜、搶奪、竊盜罪嫌分別將石嫌等3人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警方維護治安的決心不會動搖,未來將持續加強打擊強盜及搶奪等暴力犯罪,隨身財物不露白,多一點留意就能多一分保障,防範犯罪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