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基本工資,自103年7月1日起調整為新臺幣1萬9,273元,市長許明財關心勞工朋友的家庭經濟生活,特於近日親筆寫信致轄區事業單位負責人,籲請企業主,珍視員工資產,將企業獲利適度回饋員工,適時為員工加薪,給予員工實質照顧。最近物價飆漲,家庭生活各項支出增加,雖基本工資迭有調升,惟調升幅度遠不及物價調幅,無形中加重勞工朋友負擔。由於每一位勞工朋友肩負家庭的生計,而「薪資」是勞工朋友家庭的重要經濟來源,爰此,許市長特別呼籲雇主將獲利適度回饋員工,適時為員工加薪,給予員工實質照顧,提高勞動條件,留住優秀人才,使員工安心、快樂的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和產能,共創勞資雙贏。勞工處提醒,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行業及工作者,每2週正常工作時間84小時(每月182.66小時間)者,其每月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此外,包括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勞工退休金提繳費用也應一併調整,以符法令規範。倘勞雇雙方議定之工資少於基本工資者,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規定,將對事業單位(雇主)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以下罰鍰。雇主及勞工朋友如對工資規定有疑義,可洽新竹市政府勞工處,諮詢電話:03-5324900分機17。
上傳時間:2014-07-03 11:0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彭添褔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