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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表示,苗栗分局龍騰派出所日前接獲情報得知轄區內練姓男子〈69年次〉擁有槍枝並曾持槍對空射擊數發過,所長林秋鎮獲報後立即向分局長吳銘淵報告,分局長指示偵查隊與龍騰所組成專案小組,針對練男日常生活作息及朋友交往情形進行查訪,全力查緝。警方調查,練男於103年6月上旬曾在自家前廣場持槍拉槍機並朝天空射擊,當時有民眾看見且事後於廣場拾獲1顆9MM的手搶子彈而向警方報案,經比對該子彈底部字樣與起獲之子彈完全一樣。
專案小組於103年6月29日見時機成熟,立即向苗栗地方法院申請搜索票,於18時40分許持搜索票至練男位於三義鄉龍騰村的居住所執行搜索,當場於練男住家旁廢棄工寮內起獲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1把、彈夾1個、子彈15顆,練男坦承持有槍枝,帶回依法偵辦。練男於警詢時坦承持有槍枝,供稱:該改造手槍1把及子彈係其於103年5月下旬至山上散步時,於廢棄工寮附近發現並將該槍枝藏於廢棄工寮內,其曾於6月上旬某日下午因酒後心情不佳,在自家前持槍朝天空射擊2-3發,偵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練男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本案偵破係警民合作共同打擊犯罪,給予不法分子當頭棒喝,警方積極維護治安之作為再次展現警察機關破案能力,還給市民一個安全的生活空間。同時也重申警方嚴厲查緝非法槍械之決心,呼籲民眾多多提供警方線索,警民合作一起打擊犯罪維護家園。圖-苗栗分局起獲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1把、彈夾1個、子彈15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