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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感情起糾紛 手機遭前男友強行拿走 警找回
2009
08/26
18:19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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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6 18:19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家住銅鑼鄉之李姓女子,於8月26日凌晨相約前男朋友李○祥(77年次)在家見面,雙方見面後因係發生口角起爭執,李男氣忿之下,不顧李女之阻止而強行扣留李女之手機並拿走離去,李女向警方報案,苗栗分局銅鑼分駐所副所長陳福星、警員李財熒接獲李女報案後,立即偵辦,於26日2時30分許查獲李男,當場在李男身上起獲拿走之手機,李男坦承拿走手機,警方偵訊後依妨害自由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李男為李女前任男朋友,兩人已分手,李女現在已有交往之男朋友,李女於8月26日凌晨電話約李男在其家裡見面,雙方見面後因感情之事發生口角衝突,李男憤而將李女放置於電腦桌上之手機扣留並拿走,李女見狀企圖阻止,但手機仍被李男強行拿走。

李○祥落網時表示,兩人發生爭吵時,不知自己為何會拿走手機,好像是中邪一樣,不顧李女阻止,而將手機拿走,警方偵訊後依妨害自由罪將李男移送法辦。

上傳時間:2009-08-26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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