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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會報及公安會報聯合會議內容摘要
2014
06/27
17:33
曾翌宏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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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7 17:33
曾翌宏 台中市 報導
臺中市第165次市政會議-103年第6次

臺中市第165次市政會議-103年第6次

治安會報及公安會報聯合會議內容摘要

治安問題一向是台中重要的市政工作之一,台中在治安工作的預防與推動上不遺餘力,務求治安工作能持續的改善,朝向更平穩與安定的方向邁進,以回應民眾對良好治安的殷切期盼;另公共安全議題也是大家所關注的話題,讓市民身處在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亦是台中市政府努力且刻不容緩的重要使命。

本次市政會議-治安會報與公安會報聯合會議由市長親自主持,訂於6月30日(星期一)9時0分,在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惠中樓9樓市政簡報室舉行,本次會報臺中地檢署請王主任檢察官捷拓與會

首先頒發民眾協助破案獎金及員警忠愛楷模優良為民服務事蹟,今天來領取獎金的民眾計有1案1位接受表揚:

民眾林美滿配合警方將30萬元假鈔交給詐欺犯,致警方逮獲詐欺現行犯,全案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員警優良事蹟部分,共有5案8位警察同仁

一、 警員陳儁、楊承翰(以下簡稱陳等2員)擔服本(103)年5月10日8-10時巡邏勤務,於9時20分許接獲報案,稱在學士路與五常街空地內有男子要上吊自殺,陳等2員迅速趕往現場,發現年約65歲的男子正以塑膠水管懸於樹上,並以垃圾桶作為支撐,意圖上吊自殺,陳等2員立即衝上前將該男子從垃圾桶上抱下,即時搶救男子生命,經了解,該名男子姓賴,因久病厭世,趁家人不注意時,意圖上吊自殺,所幸員警及時阻止,才未發生憾事。陳等2員適時搶救寶貴生命,深獲家屬肯定與感謝,對提升服務滿意度有莫大助益,忠愛事蹟足為楷模(103年5月22日民眾日報、自由時報4版報導)

二、 警員施焱屯(以下簡稱施員)擔服本(103)年5月8日13-15時備勤勤務,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渠父獨居於南屯區大墩一街235號,家中電話已多日無人接聽,恐生意外,施員立即馳赴現場,該址大門深鎖,在徵得家屬同意後會同里長破門而入,發現老翁倒臥客廳,全身沾滿排泄物,施員趨前查看老翁脈象非常微弱,昏迷不醒,有生命危險,立即替老翁實施CPR,並緊急聯絡救護車協助送醫,經搶救後已無大礙。經查老翁於客廳滑倒,無力起身,且多日未進食,已呈現脫水昏迷狀態,幸賴警方及時挽救老翁生命。施員熱心關懷弱勢,積極處置得宜,及時搶救寶貴性命,深獲家屬肯定與感謝,有效提升警譽,忠愛足堪楷模。

三、 警員袁建民(以下簡稱袁員)於本(103)年4月22日與朋友閒聊,得知南屯區春安國小保健室設備簡陋,電動病床年久失修,不堪使用,因學校教育經費捉襟見肘,家長會預算有限,袁員立即慷慨解囊購買學生用價值約新臺幣1萬6,000元電動病床1張,置於該國小保健室供學生使用,俾利學生受傷時得以妥善照護。袁員為善不欲人知,低調表示自己只是做該做的事。春安國小全體師生為感念袁員熱心協助,善行義舉、嘉惠學子、杏壇揚芬,特別投書警察局請予表揚。袁員主動積極,以愛心、熱心、同理心幫助學子,有效提升警察形象,忠愛事蹟足為楷模。(春安國小於103年5月13日投書警察局函謝袁員)

四、 警員陳冠仁、鄭文統(以下簡稱陳等2員)擔服本(103)年5月3日6-8時巡邏勤務,於6時許接獲通報外埔區大東里甲東路202巷3號獨居老人葛○鳳先生,住家客廳電視一直播放,陳等2員獲報後馳赴現場處理,發現大門深鎖,研判葛老先生應在屋內且恐發生不測,經用力敲門無回應,立即破壞門鎖進入屋內查看,發現葛老先生臥倒在浴室浴缸內,已奄奄一息,隨即通知救護人員送往大甲光田醫院急救,挽回一命。陳等2員適時搶救寶貴生命,主動積極為民服務之義舉,深獲報案人及榮民服務處人員感激萬分,對提升警察之形象有正面影響,忠愛事蹟足為表率

五、 警員劉建宏、陳威勳,(以下簡稱劉等2員)擔服本(103)年5月16日10-12時巡邏勤務,接獲林姓婦人(以下簡稱林女)報稱有疑似詐騙案件,到場時林女稱接到自稱檢察官電話,告訴某帳戶涉及詐騙案,需要監管其帳戶內金錢,如不交出來,就要被起訴,且可能被關3個月,又交代林女不可以向其他人說。劉等2員機警告知此為詐騙手法,逐一詳述詐騙手法來做印證,並護送她到金融機構存回現金。劉等2員為民服務、積極阻詐,深獲民眾讚譽,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忠愛事蹟足堪表揚。(4家電子媒體、中國時報B2版、自由時報B2版、焦點新聞網、新時代新聞網刊登報導)

103年5月份主動通報成功攔阻民眾遭詐騙績優單位及人員,共有12案、10位超商員工、1位銀行行員、1位民眾,總計攔阻被騙金額達新臺幣(以下同)93萬9仟元,條列如下:

一、 OK便利商店店員蔡安潔小姐:攔阻1萬5仟元。

二、 統一超商日出店店員王俊凱先生(5月份第1次攔阻):攔阻4仟元。

三、 統一超商新石岡店店員江巧鈺小姐:攔阻1萬元。

四、 臺中商業銀行潭子分行行員姚寶治小姐:攔阻30萬元。

五、 統一超商新霧峰店店員王重勝先生:攔阻6萬。

六、 統一超商新五廊店店員陳耀光先生:攔阻5萬1仟元。

七、 統一超商新霧峰店店員巫嘉紘先生:攔阻5萬4仟元。

八、 統一超商寶慶店店員黃朝偉先生:攔阻5萬元。

九、 民眾蕭桂花小姐:攔阻20萬元。

十、 統一超商日出店店員王俊凱先生(5月份第2次攔阻):攔阻5萬元。

十一、統一超商盛民興店店員韓國珠小姐:攔阻10萬元。

十二、全家便利商店大功店店員鄭博宇先生:攔阻4萬5仟元。103年本市推動家庭暴力、性侵害防治有功人士及團體,共有18案、15位有功人士、3個團體:

一、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洪淑姿為資深婦幼專組檢察官,偵辦婦幼案件達13年之久,另擔任婦幼保護及家庭暴力防治小組執行秘書,以其豐富經驗及專業能力,辦案積極、思考縝密,有效整合家暴網絡資源並進行跨單位之合作。該員高度重視鑑識科學,其於100年間重啟偵辦95年間發生在沙鹿山區林姓死者遭強制性交未遂殺人案件,獲得法務部100年度「法眼明察獎」,係為法務部開辦以來第1位以婦幼保護案件獲獎之檢察官;102年以被告陳○宏性侵18個月女童案,參加社團法人臺灣防暴聯盟所舉辦「第二屆婦幼保護網絡-以被害人為中心之整合實踐徵文選拔」,榮獲優選獎項;該員發揮鍥而不捨的正義精神,成功偵破多起婦幼重大刑案,實現婦幼保護安全之公義,足為婦幼安全保護之典範人選

二、 臺中榮民總醫院護理長張玉女為資深護理人員,97年起擔任臺中榮民總醫院「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小組」成員,參與家暴及性侵協助採證等表現優良,並訂定ISO管制文件,「疑似性侵病人處理管理程序書」、「疑似家暴病人處理管理程序書」,規範臨床護理人員,提供說、寫、做一致性的服務,有助於防治工作推動。

三、 警察局第二分局小隊長邱姮美自69年起從事警職,後與本府社會局共同推動受暴婦女及兒童保護工作,並促成國內「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立法施行,且任當時本府警察局之種子教官。其在職生涯,除偵破受矚目妨害性自主案件外,亦能就處理之個案特性,發揮女性特質及同理心,予案件被害人適時關懷及幫助,並有效防制犯嫌再次犯案。

四、 臺灣世界展望會中區辦事處社工督導廖姿芊,於臺灣世界展望會服務逾17年,致力兒童少年保護工作,累積豐厚的實務經驗;除了持續進修,致力人力培植,並在網絡工作中建立良好信任、溝通、協同合作關係,有利縱向、橫向之網絡聯結,促進兒少家庭權益之保障。

五、 臺中榮民總醫院社工師趙莉玫,於醫學中心擔任精神部社工師,自96年起至今,擔任臺中市性騷擾申訴及再申訴案件之調查委員、性侵害及家庭暴力加害人鑑定及處遇工作之窗口,於加害人處遇、社區監督、再犯預防等工作積極付出,並建立適切之加害人處遇治療模式,且配合本市辦理性侵害中高再犯危險加害人之無縫接軌機制,有助於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工作之推動。

六、 警察局烏日分局巡佐潘永珊擔任家庭暴力防治官、兒童保護官等業務工作達8年之久,業務嫻熟且認真主動積極,用同理心「以被害人為中心」之服務精神,提供適切之服務,並協助女義警以戲劇演出方式辦理婦幼安全宣導,其績效深獲民眾肯定。另當選內政部警政署99年度婦幼安全工作績優員警及社團法人防暴聯盟辦理102年「第二屆婦幼保護網絡-以被害人為中心之整合實踐徵文選拔」得獎。

七、 警察局清水分局偵查佐陳美鈴從事婦幼安全工作達7年之久,於101-102年數起家暴殺人案,皆積極了解案情、提供第一線處理員警必要之協助,並為分局與警局及地檢署之橋梁,以利案件偵辦。在職生涯中除依法行政外,亦發揮所學輔導專長,積極自我進修、提高案件敏感度及偵處技能,其敬業熱心之精神深受網絡主管單位肯定。

八、 家扶基金會臺中市南區分事務所社工督導陳靜惠,於家扶基金會中負責兒童少年保護直接服務工作已超過20年,期間不僅參與該會兒保專業書籍之編寫、積極為受虐兒少之權益倡議、充權,並盡心盡力陪伴所服務之家庭,更培訓工作團隊之專業知能,足為社工人員之表率。

九、 財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社工員謝明芳,從事個案服務、方案活動辦理、倡導規劃出庭安全路線、建立網絡聯繫機制、修改保護令注意事項、開創家庭司法保護中心等,對於個案服務上貢獻良多,亦熱心投入家暴宣導工作,其敬業精神及創新服務,確實有助於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工作之推動。

十、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員王榆喬,除專業學識外,在實務上其處遇技巧純熟,並利用創新社工技巧,改善案家困境、主動連結社區非正式資源,建立案家支持系統、不畏施暴者之威脅恐嚇,遵從兒童保護使命。目前服務個案逾600案,針對高危機個案能精準評估其危險程度,協助危機處遇,工作認真負責,其表現深獲網絡主管單位肯定。

十一、教育局學生諮商中心督導李蓉蓉,參與本市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實施計畫,聯繫工作切實執行,並結合臨床心理背景協助處理高危機目睹家暴兒少個案之處遇及督導工作,工作認真負責,值得嘉許。

十二、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警務員黃衛立,自縣市合併後承辦家庭暴力防治業務,積極研擬家庭暴力防治工作模式並統一作法,以提升員警對於家庭暴力防治之專業知能,並主持家庭暴力高危機個案評估會議,強化跨域協調整合機制;另熟稔各網絡單位職掌,有利於網絡單位處理家庭暴力事件,並針對警政職掌部分,如責任通報、聲請保護令、執行保護令、交保飭回通知作業、約制訪查工作等等,積極要求各分局依規定辦理。

十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楊仕正,為婦幼、掃黑專組優秀檢察官,思考敏捷,辦案積極主動,擔任公私部門之講師,提供案例及辦案經驗,精進網絡成員之專業及敏感度。另與民間非政府組織臺灣展翅協會合作,查獲多件散布猥褻色情照片、圖片案件;偵辦臺中市國小老師林○盛乘機猥褻、性交及利用權勢猥褻該校學生案件時,該員親自前往南投拜訪家屬等特殊案件,學養、熱誠兼俱,足為婦幼安全保護學習之標竿。

十四、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副隊長陳益增,於縣市合併之初,重新整合、規劃,建立婦幼工作權責分工,並重新律定統一刑案處理程序及修訂各項婦幼業務標準作業程序。另配合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改造,執行警察局婦幼組織改造各項工作,在變革中尋求最佳策略,終順利以無縫接軌方式,完成婦幼組織改造工作,並持續督(指)導各項婦幼勤業務運作。

十五、臺灣家庭暴力暨性犯罪處遇協會社工督導陳姿吟,於家暴相對人整合性服務方案、性侵加害人個案管理,運用優勢觀點處遇個案並藉由自身經驗有效傳承。該員參與中區防暴中心計畫,以供中南部或其他不同區域的工作模式進行觀摩、交流,讓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處遇之參考,達到降低暴力再犯之功效。

十六、財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承辦臺中市政府駐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於法院就近提供家暴當事人服務,從94年至102年,提供了近12萬專業服務人次。另舉辦各類的方案活動以提升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能及連結當地家暴網絡資源,並提昇司法人員家暴防治工作的參與。該家暴服務處於多項評鑑中皆獲得優等,服務深獲肯定。

十七、臺中榮民總醫院,致力於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並服務、協助被害人驗傷採證事宜;另於加害人業務中,承接家庭暴力相對人審前鑑定工作及性侵害加害人之處遇,且視個案狀況協助尋求相關資源,給予幫助不遺餘力。

十八、臺中市山海屯國際生命線協會,從事跨國聯姻家庭暴力防治工作迄今第7年,服務個案3千人左右,提供新移民個案人身安全保護服務、相對人服務及家事商談等服務,對於家暴防治,尤其特殊族群之防治工作不遺餘力,其精神深獲肯定。

以上36件優良事蹟,2位民眾、10位超商員工、1位銀行行員、8位警察同仁、15位推動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有功人士及3個團體,胡市長期勉更多同仁都能抱持著這種隨時為民服務、創新的工作態度而積極展現,相信民眾對本市員警及市府同仁會有更肯定的看法,從而也會更支持市府團隊,無形中提升本市治安與施政的滿意度。

截至103年5月底為止,本市各類刑案每月平均發生數,全般刑案從98年2,994件降為2,774件,暴力犯罪從54件降為14件,強盜案從9件降為4件,搶奪案從27件降為4件,竊盜案從1,614件降為877件,汽車竊盜從250件降為51件,機車竊盜從678件降為166,詐欺案從338件降為103件。以統計數據觀之,台中治安呈現平穩且持續改善之中。

台中103年1-5月份每10萬人口全般刑案發生512.87件,在六都中排名第2名,將持續加強各項治安策略作為,以期達發生數下降、破獲數上升之治安狀況。另「機車竊盜」、「暴力犯罪」及「搶奪案」均呈發生數減少、破獲率上升之績優趨勢,顯示本市在針對竊盜及暴力犯罪方面,確實有顯著效果,台中市將持續加強各項勤務與偵防作為,保持台中穩定之治安狀況。

103年1至5月台中執行檢肅治平專案目標22名到案,拘提逮捕手下共犯162人,其中具高知名度之黑道幫派首要(A類目標)5名,成效在全國各縣市名列前茅

台中將秉持「沒完沒了,除惡務盡」之態度全力掃蕩、打擊黑幫,保障民眾免於遭受黑道幫派之恐嚇滋擾、暴力威脅,並持續關注其他可能影響治安因素,妥適研議因應策略,以維護治安環境,營造安居樂業的社會。

上傳時間:2014-06-27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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