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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勤注意蛛絲馬跡 小細節破竊盜案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
21日中午12時
詹警表示,會注意到那支雨傘,其實是因為雨傘幾乎是全新的,再加上劉男曾向警方表示身無分文,一個身無分文的人又怎會拿錢去買一把用不到的雨傘呢?且當時天氣很好,種種小細節讓詹警開始起疑心,於是他趁同仁在查證身分時,在劉男後方仔細觀察,終於讓他發現傘柄上貼有賣場展示品的字樣,才讓他破獲這起竊盜案,而劉男也被警方依竊盜案移送法辦。
第二分局分局長吳在堂表示,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是警方責無旁貸之責,不管大案小案,只要是民生竊盜案警方一律深入偵辦,確保民眾財產安全,另也特別呼籲民眾應該注意財物的保管,警方亦將加強防竊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