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市民朋友食的安全,由高雄市食品安全專案小組共同合作,於4月份主打稽查市售有機食品,由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衛生局、經發局、財政局及消保官聯合共赴轄內大買家、大潤發等連鎖販賣業者進行市售有機食品標示(含有機酒品),及農藥殘留等品質檢驗,並針對轄內4戶有機農場或個別農戶的田間產品進行農藥殘留檢驗。
聯合查緝小組執行市售有機食品稽查抽驗,標示檢查共33件,農藥殘留檢測11件(含有機酒品2件),其中有2件產品標示出現瑕疵,4戶田間農產品農藥殘留檢驗全數合格。另,除跨局處辦理聯合查緝外,衛生局和農業局於4月份為加強有機食品之查核,分別前往轄內14家有機商店、賣場等進行產品標示檢查共51件,農藥檢測30件,農藥殘留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標示檢查1件有些微暇疵;全月共檢測計有129件,品質全數符合規定,農藥完全未檢出;雖有3件不合格產品,然皆為標示暇疵,分別為經營業者「地址標示」與規定不符2件及產品品名未標示「有機」字樣1件,其餘均符合規定,違反規定部分對消費者權益影響極微,產品出處皆為外縣市,已依規定移送權責機關進行後續裁處事宜。
高雄市政府自去(102)年7月1日由市長陳菊指示召開跨局處食品安全專案小組籌組會議,成立「食品安全專案小組」,11月再設置「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由副市長李永得定期召開食安小組會議,採取「目標管理」方式,以系統性主題式重點聯合稽查,強化食品安全管理,並加強團隊橫向合作機制,徹底執行公權力,為市民飲食安全嚴格把關,有效性由源頭至消費端管理,建立多元構面食品安全防護網,期將高雄市建構為食品安全的健康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