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洪玉鳳針對今日台南市議會進行三讀議案的第二、三讀,與市議員唐碧娥的衝突,事後唐碧娥卻發出不實的新聞稿抹黑她,洪玉鳳議員提出四點嚴正駁斥,第一,當天召開工務委員會的開會通知單並沒有提到要補選召集人。第二,她當天有正式向市議會請假,沒有領出席費。第三,今天根本是唐碧娥主動步步進逼,因而碰撞到她的身體,此有錄影存證可供各界判察。第四,過去台南縣議會、台南市議會的慣例,一位議員不能擔任兩個委員會的召集人,有這樣不成文規範,她還厚臉主動爭取,難道一定非唐碧娥不可嗎?難道其他的議員沒有能力嗎?
洪玉鳳議員也表示她也一樣是依法論法、就事論事!如果開會通知單上面有提到要補選工務委員會召集人,那她就不會請假,選舉的結果不會是這樣,程序上根本有瑕疵。而且今天是唐碧娥議員主動步步進逼擦撞到她的身體,基於本能的反應,保護自身的安全,不是唐碧娥所說先出手打人,根本是唐碧娥先打人的人喊救人,混淆視聽,惡意抹黑之惡毒,無此為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