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第五分局立人派出所轄區內近期發生2起水溝蓋竊案,警方接獲報案隨即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竊嫌行竊時以安全帽遮住車牌,僅取得部分車牌號碼,警方研判該名竊嫌會繼續犯案,針對竊嫌身影及車輛特徵,叮囑巡邏同仁針對符合特徵人士加以攔查。
103年6月17日12時許,員警巡邏時發現一名疑似竊嫌之張姓騎士,立即上前攔查,將其帶回派出所求證,警方調出監視錄影畫面給張嫌觀看,張嫌矢口否認,表示警方隨意冤枉好人,直至警方聯絡車主到所說明,才知朋友闖禍,大罵張嫌忘恩負義,原來車主與張嫌為同鄉,由宜蘭至台南施作污水工程,因為張嫌日前住院需要回診無法工作,所以才會借機車讓他方便代步,沒想到他卻騎去偷水溝蓋,張嫌自知理虧,才坦承偷竊水溝蓋。
警方追查後發現,轄區內2起水溝蓋竊案均為張嫌所為,張嫌作案手法都是自行攜帶交通錐前往犯罪地點,徒手拿取水溝蓋後,把交通錐放置在缺口上,再以機車搬運水溝蓋尋找資源回收業者,變賣換取現金。當警方詢問為何要攜帶交通錐前往偷竊,張嫌表示是怕有人踩空摔傷,令警方啼笑皆非。全案經訊問後將張男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