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人本基金會本日召開「國賠要徹底必須究責求償─特教學校集體性侵事件後續追蹤」記者會,教育部說明如下:一、 某特教學校性平事件國賠協議成立案件,101年度該校計有5件國家賠償申請案進行協議,協議成立者計3案,並已撥付賠償金額予請求權人完畢,向疏失人員代位求償部分,截至103年5月底為止該校已召開11次「國家賠償事件後續向相關人員求償審議會議」以釐清求償對象及其過失責任。另國賠協議不成立者計2案,其中一案業於103年3月13日判決賠償。另一案則目前仍於司法訴訟程序中。查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9條、同法施行細則第41條已明確規定賠償義務機關為該校,教育部於101年10月31日、101年11月22日、101年12月21日及103年5月9日即函該校請即依國賠法等規定檢討是否向有責之人員求償。二、 該校101-102年性平通報事件計35件,經依性平法調查結果成立案件計7件(性擾騷6件、性侵害1件),其餘經調查結果不成立案件計20件及依性平法第29條第2項規定不予受理案件計8件(非屬校園性平事件7件、其他屬偏差行為計1件)。103年1月起迄今,計通報疑似性騷擾案件4件,經依法調查結果,屬實計1件(性擾騷1件),調查結果不成立案件計1件,調查中計2件;教育部會持續督導該校確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後續事件。三、 教育部對該校性平事件之督導措施,於事件發生即聘請學者專家組成「專業輔導諮詢小組」輔導協助該校,復該校101年2月改制附屬大學後,結合該大學特教資源專業指導與行政資源支持,延續教育部專業輔導諮詢小組既有執行成果基礎下,由該校與所屬大學組成「校園性平專業諮詢小組」賡續協助該校改善性平教育知能,102年12月再依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會議臨時提案決議略以:「教育部於2個月內組成專家團隊進駐該校校園」,依所屬大學及立法委員推薦委員名單組成「該校性平事件專業輔導小組」,截至103年6月12日止業已召開12次會議並實際入校輔導協助該校。四、 本案後續教育部將持續採取下列積極作為:(一) 配合該校性平事件專業輔導小組在原有「專業輔導諮詢小組」及「校園性平專業諮詢小組」執行成果之基礎上,持續積極輔導及協助該校性平業務更精進落實。(二) 對已協議或法院判決成立之4件國賠案,積極督導該校確依國家賠償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儘速完成檢討是否向有責之人員求償。(三) 對尚在法院審理之1件國賠申請案,教育部持續關注最新處理情形。
上傳時間:2014-06-18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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