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方起出被竊LV名牌手提包(記者王梭熙攝)
高雄市三民二分局覺民所日前偵破一件車內財物遭竊案(LV名牌手提包,內有現金新台幣5000元及IPhone4s手機1支、化妝包1個等財物)。被害女子對警方能迅速偵破並找回失竊物品深表感謝與讚揚。
103年06月11日10時許,警方受理女子洪OO報案,稱於早上下車購買早餐之際,將LV名牌手提包放置在自小客車內,因一時疏忽未將車門上鎖而遭竊,洪女於報案時眼睛泛淚地表示該LV名牌包是丈夫買給她的訂情禮物,非常具有紀念價值,希望警方能夠幫其找回。
警方據報後積極調閱周遭監視影像畫面,發現有一名女子打扮非常新潮入時,騎乘機車經過被害人洪女車旁時,發現汽車副駕駛座放置一個LV名牌包,該名女子發現被害人離開車輛時未將車門上鎖,而一時起貪念徒手開啟副駕駛座車門,將被害人置放車內名牌LV手提包竊走,警方調查後查知該名女竊嫌為李O茹,經覺民所員警至其租屋處埋伏多時緝獲到案,李嫌見警方證據確鑿,無法狡辯之下,當場俯首認罪,並主動交付所竊得LV名牌手提包及IPhone4s白色手機、化妝包等物品,而手提包內現金新台幣5000元己花用殆盡。
三民二分局平時宣導民眾財物不離身,於下車購物之際將隨身財物攜帶身上或是將車門上鎖妥當,然而類似案件仍時有所聞,均造成民眾財產損失,警方除積極偵辦外,再次呼籲廣大市民,身家財產要看好、錢財不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