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南市第五分局至賢北國小交通法令宣導(記者田進山攝)
為加強暑假安全教育,台南市賢北國小期前宣導交通安全,校長林泓成對於學生安全十分重視,本週校方與第五分局合作,在放假前的六月份安排集會和時機教育學生,特別以行人路權和自行車安全為主題,兼行宣導區內執行優雅新都大台南的示範路段。警方藉由生教組組長、班導師的協助和學生的參與,本週警方前往賢北國小班級,讓學生充分發問和表達,並宣導有關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修正,配合103年1月8日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四條第八款規定,增訂慢車駕駛人於設置有必要之標誌標線供慢車行駛之人行道上,應讓行人優先通行之規定,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慢車在夜間行駛應開啟燈光之規定,修正更明確慢車駕駛人在夜間行駛規定。
另外,交通宣導團利用生動簡報和交通宣導,說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二十條,增訂第二項規定,慢車行駛於道路時,駕駛人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讓學生能養成用路交通的良好習慣。警方希望透過互動宣導的方式和學校共同推動安全教育,維護學生交通安全,讓暑假期間學生能提高用路安全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