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方查扣歹徒作案工具等證物(記者田進江攝)
想賣房沒想到卻引來惡劫! 高雄市鳳山警方於報案後積極展開偵查,不到24小時順利拘捕2名嫌犯到案!並依強盜罪嫌將2人帶回偵辦。
警方調查,被害人於103年6月6日17時接獲嫌疑人陳○豪電話稱要看房子,遂依約於18時許和嫌疑人碰面,未料才坐上陳嫌所駕駛之小客車,便遭藏於後座的嫌犯鄭○宏以棉被蓋頭,並以刀械抵住被害人頸部喝令不准動,將被害人強行載走。
鄭嫌以膠帶綑綁被害人眼鼻後,奪走包包內400元現金,拿被害人提款卡至提款機企圖盜領不成(因被害人謊報密碼),又強逼被害人聯絡友人匯款新台幣10000元至鄭嫌帳戶,並威脅不得報警,最後將被害人棄置屏東縣高屏溪路旁後揚長而去。
被害人於103年6月11日始向警方報案,鳳山分局獲報後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並報請地檢署呂建興檢察官指揮偵辦。經警方調閱通聯紀錄並分析比對嫌犯特徵,發現鄭、陳兩嫌涉案重大。鳳山分局警方火速請票並發動拘捕,於報案當日19時在高雄市楠梓區德賢路將鄭、陳兩嫌逮捕到案,全案依強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