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強盜犯罪是一種暴力性的財產犯罪,影響社會治安至鉅,並且造成被害人財產及身心極大傷害。案件的發生以都市地區,場所以交通場所居多,南市即使治安狀況為五都最佳,民眾滿意度最高,是類街頭搶、盜偶也會發生,為確保生命財產安全,有關防搶、防盜觀念及因應之道,亟需您提醒周遭親朋:
一、行人篇:步步為營
(一)提高被害意識警覺,避免獨自行走於暗巷或空無一人處。個人提領款時,應隨時注意防範歹徒覬覦,並注意身旁是否有可疑人物,小心遭尾隨搶奪。儘量以匯款方式代替提領大量現金,若提領鉅款有安全顧慮時,可打110申請警力支援,以策安全。
(二)行走於道路時,應盡量與車輛反向行走,一方面可確保交通安全,一方面可預防搶奪。
(三)攜帶皮包,應橫越胸前掛於行路之內側(靠左提左,靠右提右),用手臂夾緊。
(四)行走於街道時,若發現忽快忽慢、形跡可疑機車來回徘徊;或聞機車迅速駛近之聲響,應提高警覺並改道而行。
(五)返家途中遭人跟蹤或於家門前、樓梯間發現不明人士徘徊,切勿自行以鑰匙開門返家,可按電鈴請家人或鄰居開門,若家中無人時,可暫至鄰居或親友家停留,或到附近人多處所逗留,稍後回家。
二、機(汽)車篇:降低風險
(一)騎乘機車時,不宜將皮包放置於機車前籃、後箱、腳踏板處或側掛肩上、吊掛於把手,應放置於座墊下行李箱內。
(二)駕駛汽車時,應隨手將車門鎖按下,關閉車窗,勿將皮包或現金任意放置於座位上。
(三)汽車駕駛應避免將零錢放置於明顯處,並將車內現金收妥,以免歹徒見財起意,離開車子就應上鎖,雖只是離開一下也不例外。
(四)單獨至停車場所取車,上車前宜先檢查後座是否淨空,鄰車是否有人,周圍是否有可疑人士徘徊,確定無安全威脅後,再開鎖入座,並應隨即將車窗關上、車門鎖上。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提醒民眾財不露白,強盜不來,街頭行走行車,常常注意環境,時時提高警覺,維護治安之工作需民眾共同參與,共同配合,「多一分注意,少一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