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城大執法,天天抓酒駕」有效遏止酒駕事故發生!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自5月9日起至15日實施第一階段「天天抓酒駕」專案勤務,鑑於成效良好爰賡續於5月16日至22日止實施第二階段,經統計第一階段取締酒駕警力班次計 5,326 次、攔查次數計35,897次、查獲酒駕355件、移送法辦計280件;第二階段取締酒駕警力班次計8,047次、攔查次數計61,999次、查獲酒駕306件、移送法辦計256件。續比較第一階段取締酒駕件數與102年同期相較,取締酒駕件數計增加103件(+40.87%)、移送法辦件數計增加160件(+57.14%);第二階段(103年5月16日至22日) 取締酒駕件數與去年同期相較,取締酒駕件數計增加105件(+52.24%)、移送法辦件數計增加159件(+163.92%),由以上數據顯見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接連二階段執行「天天抓酒駕」專案勤務,提升執法強度及媒體大幅報導下,已成功遏止民眾酒後駕車違規行為。
另比較「天天抓酒駕」二階段期間酒駕事故發生數與102年同期相較,第一階段經強力取締執法並加強宣導之後,合計A1、A2、A3酒駕事故發生減少14件(-37.84%)、受傷減少17人(-45.95%);第二階段與102年同期相較,合計酒駕事故A1、A2、A3發生計減少12件(-42.86%)、受傷減少18人(-60%),由以上數據顯示此期間酒駕事故發生明顯的降低,究其原因為本局執行「天天抓酒駕」二階段強力執法,產生了特別嚇阻作用,民眾酒醉駕車違規降低,連帶的降低酒駕事故的發生。
綜上觀之,酒駕違規取締執法強度與酒駕事故發生具有高度相關,於此目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規劃取締酒駕勤務方式主要以各轄區易酒駕違規及肇事路段、時段,不分晝夜作彈性規劃,並將0至8時凌晨時段(前有多起案例,在KTV唱歌飲酒到天亮,進而酒駕)納入勤務時段,以杜絕心存僥倖者酒醉駕車,澈底防制酒駕肇事再發生,實現市長「將臺中市變成酒駕地獄」宣示。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吳大隊長語重心長呼籲並向酒駕者宣示:『反酒駕戰役 天天抓』!警方24小時取締手段絕不鬆軟,不容酒駕者心存僥倖心理。法律無假期,提醒駕駛人餐敘飲用酒類或食用含酒精成分之菜餚,切勿以身試法駕車上路,應改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計程車、指定駕駛或付費代理駕駛(專線04-2222-1999)等方式返家,保障你、我生命安全,養成「酒後不駕車」之守法觀念與習慣,才是最明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