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高市環保局逮獲美濃燃燒有害廢棄物(記者何才雄攝)
高雄市日前凌晨1時美濃地區空氣中飄散濃厚噁心異味,當地居民懷疑在山區有非法燃燒有害廢棄物情形並主動報案,環保局遂聯合偕同旗山分局廣興派出所、環保警察第三中隊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前往興隆里山區稽查,當場查獲行為人正非法燃燒大量廢棄物。
現場除有電路板燃燒痕跡外,並發現至少12包大型太空包電路板等電子零件、1包內含防塵衣及塑膠手套之太空包等事業廢棄物,現場異味瀰漫,空氣污染行為嚴重,美濃區廣興派出所員警並立即請人員撲滅火勢,違法行為全程錄影存證,並現場查獲行為人予以扣留。
環保局表示,對於無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而燃燒易生特殊有害健康之物質,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除上述行為外,行為人於現場任意棄置及未經許可從事廢棄物清除貯存、處理,一併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之規定,亦併辦移送法辦。
環保局局長陳金德也呼籲事業單位產生之事業廢棄物應委託合法清理,且勿蓄意燃燒廢棄物造成環境污染及破壞之惡意行為,倘市民發現違法情事,可立即向環保局報案中心提供線索,隨時利用環保單位免費公害陳情專線0800- 066666或市府萬事通專線1999通報,以便即時派員取締,遏阻非法及污染情事發生,以保護我們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