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台南市民眾能安心過端午,台南市政府衛生局4月份起至轄內傳統市場、超市、大賣場、醬料工廠共抽驗應景食品86件,第一波共53件檢驗結果出爐,其中3件檢出不符規定(不合格率5.6%),分別為蝦米檢出二氧化硫0.745g/kg(標準:0.1 g/kg)、無辣豆瓣醬檢出苯甲酸4.85g/kg(標準:1.0 g/kg)、榨菜檢出苯甲酸2.45 g/kg (標準:0.6 g/kg),不符規定之食品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已派員針對不合格產品要求販賣業者下架回收,以維護消費者食之安全。
本次針對端午節應景食品抽驗86件產品包括蝦米、醃漬蔬菜(酸菜、榨菜)、蘿蔔乾、醬料(醬油、辣椒醬、豆瓣醬、甜辣醬、蔭油、醬油膏)、粽子、蛋黃、乾貨食品(乾香菇、剝殼筍子、剝殼栗子)及其他應景食品等;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漂白劑、著色劑、農藥殘留、衛生標準、順丁烯二酸等項,與規定不符產品本局正追查來源廠商,查獲違規情節屬實將依法處辦。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林聖哲局長提醒消費者及食品業者在製作粽子或選購食材時,應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一)慎選商譽良好廠商購買,勿購買來路不明之食品,盡量選購有完整包裝及標示產品。
(二)選購豆製品、水產乾製品、乾燥醃漬蔬果時,避免選購顏色過於白皙或鮮豔,以減少購買到添加過多添加物之食材。
(三)製造場所之從業人員衛生及盛裝粽子之容器、工作檯面、天花板及地面四周環境應保持整潔乾淨
(四)粽子因屬高熱量、高油脂產品,建議淺嚐為宜。
相關不合格產品資訊將不定期公布於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供民眾選購食品之參考,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06-267975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