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會議中,總統表示,監察院係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職司彈劾、糾舉及審計權。爰此,監察委員必須超出黨派,並揚棄不必要的意識型態與政治考量,以「為國舉才、唯才是用」為重。總統進一步指出,監察委員人選首重品德操守,並期許有更多女性擔任監察委員,方符合現今社會潮流。
另於考試委員審薦小組會議中,總統則強調我考試院係世界上少見之政府組織,職司我國家考試、文官運作,以及人事制度建立等,任務繁重,且考試為我國重要傳統,其中文官制度更是至為關鍵的一環。該審薦小組委員均為各專業領域學驗豐富、聲望卓著的公正人士,期借重各委員之長才,完成公平、公正及公開之審薦工作。
現任(第四屆)監察委員任期將於103年7月31日屆滿,新任(第五屆)監察委員應於103年8月1日就職。另現任(第十一屆)考試委員任期將於103年8月31日屆滿,新任(第十二屆)考試委員應於103年9月1日就職。為進行相關提名工作,總統已分別核定「第五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設置要點」及「第十二屆考試委員提名審薦小組設置要點」,聘請清廉、專業與聲望卓著之公正人士分別組成提名審薦小組,負責提名審薦工作。
「第五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委員經 總統敦聘吳副總統敦義、監察院錢前院長復、司法院吳前大法官庚、總統府林資政澄枝、中央研究院李院士羅權、遠見‧天下文化事業群王發行人力行及中央研究院朱院士雲漢等7人擔任,並以吳副總統為召集人,錢前院長為副召集人。另「第十二屆考試委員提名審薦小組」委員,經 總統敦聘吳副總統敦義、考試院許前院長水德、總統府郭資政為藩、交通大學吳校長妍華、臺灣大學經濟系陳教授添枝、臺灣大學食品科技研究所孫名譽教授璐西、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丘教授昌泰等7人擔任委員,並以吳副總統為召集人,許前院長為副召集人。
審薦小組為擴大選才,遴薦優秀適任之監察委員及考試委員人選,分別於會中決定除由總統府主動函請相關機關、團體推薦外,並自103年1月20日(星期一)起至2月10日(星期一)止,公開接受各界推薦監察委員及考試委員人選,亦歡迎自我推薦,而為求審薦程序公正超然,審薦小組委員一律不得提出推薦人選,以昭公信。審薦小組於受理推(自)薦期間截止後,隨即展開審查工作,襄助 總統以公開、公平、公正之方式提名第五屆監察委員及第十二屆考試委員,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第五屆監察委員候選人及第十二屆考試委員候選人推(自)薦書電子檔(DOC)已登載於總統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president.gov.tw)「總統府看板」,歡迎各界自行下載使用。推(自)薦書請於103年2月10日(含)前,以掛號郵寄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總統府「第五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收,聯絡電話為:02-2320-6131~4;或總統府「第十二屆考試委員提名審薦小組」收,聯絡電話為:02-2320-6111~4。來件時除書面資料外,另請一併提供推(自)薦書電子檔(DOC)光碟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