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每一個國家都有竊盜問題,尤其是住宅。一般說來,小偷防不勝防,為防止竊案之發生,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表示儘管有很好防竊設備,仍不能保證不會被竊,並提出下面幾個原則若能遵守,應可減少失竊機會:
一、外出時或每夜睡前,一定要檢查門窗並上鎖。
二、貴重物品不可放置明顯處,應妥加收藏。同時,若有可能,應做上暗號,或將它的特徵、型式、編號記下,或拍照存證。
三、家中如有防竊設備,就應充分利用,並經常檢修。
四、加裝門窗防竊裝置,以多段門鎖為佳且所費不多,但卻非常有用。
五、外出或遠行時,佈置成像有人在家情形,並且盡量避免陌生人知道確實無人在家。
六、失竊後,不可因價值少或無信心追回而不報案;不報案時將使竊賊食髓知味,再來光顧。
七、公共照明或報案設備如有損毀故障,應立即報請檢修。
八、如有可能,日常生活之行為習慣和工作習慣,應避免一成不變以免宵小有機可乘。
九、如裝有鐵門鐵窗,須考慮危難時之逃生孔道。選擇鐵材要粗厚以四角型最佳,裝設要由內而外,並且不要留有空隙。
十、門口加裝監視錄影系統及夜間感應式照明設備,具有遏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