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協助中低收所得或2年內自購住宅,並辦理貸款之家庭解決居住問題或者僅有一戶老舊住宅的家庭改善住宅環境,內政部營建署提供「自購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二種方案,此外針對沒有能力購屋的家庭居住於合適的住宅,減輕租屋負擔,亦提供「租金補貼」方案,以每戶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4,000元,其補貼期間最為長一年。
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表示,日前接獲內政部營建署103年度住宅補貼分配之計畫戶數總計為961戶(租金補貼為721戶、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34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06戶), 爰住宅補貼係採用評點制,依據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條件給予權重加減分,惟因政府資源有限,無法全額滿足補助,申請人數如超出當年度計畫辦理戶數,則將依評點分數高低依順序排定至額滿為止。
為此,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再度表示,欲申辦本方案之縣民可於受理申請期間(預定為103年7月21日起至103年8月29日止),於屏東縣政府網站 (http://www.pthg.gov.tw/planeab/Index.aspx)或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取得最新公告事項,或逕洽縣府城鄉發展處詢問相關規定。申辦窗口: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城鄉規劃科、聯絡電話:(08)7320415分機3323、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