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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幹員追查刑案發揮鍥而不捨精神,破獲檳榔攤連續強盜、竊盜案
2014
05/10
00:08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台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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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0 00:08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台南市 報導

圖:永康分局幹員調閱監視器破獲檳榔攤連續強盜、竊盜案。(永康分局提供)

 

台南市1030129日起至1030324日,本轄大灣路「阿超檳榔攤」連續遭2名戴頭套、手套、手持棒球棒男子,駕駛懸掛失竊之失牌以同一手法強盜被害人陳○玉,新臺幣8,0003,000元財物得逞2次,且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阿喜檳榔攤」、北區西門路四段「林家檳榔攤」亦遭2名戴頭套、手套、手持棒球棒男子以同一手法強盜得逞數次。

永康分局長張弘文於案發之初極為重視,惟2名歹徒作案均事前先行竊車牌,再懸掛於不同車號車種犯案,研判歹徒所駕駛犯案自小客應該是出租車輛或非失車,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經動員全體偵查人員調閱本區、仁德區、北區附近路口監視器達500餘具鏡頭,並分析研判歹徒所行竊車牌附近監視錄影器一一過濾排除,歷經月餘終於比對出歹徒所駕駛之犯案車輛,係向東區中華路「○○租車行」租賃**23-ZZ51**-ZZ、**G-5291號自小客車,再分別竊取被害人蔡○忠等6人自小客車車牌**-2462、**-8627、**-1608、**-15350510-**、1235-**號連續犯下6起強盜案得逞。

專案小組於是立即報告台南地檢署許檢察官並監控出租車輛男子行蹤,並其過濾交往人物,終於查出犯罪嫌疑人陳○星、曾○弘、高○崧等3人共組強盜集團,分別2人或31組共同犯案,並監控多時確認歹徒落腳地點後,立即聲請搜索票執行,當場於3人分別租屋處取獲作案工具頭套、手套、球棒及六角板手、十字起子等犯罪工具,犯嫌陳、曾、高等3人均坦承上情不諱,遂告偵破,全案報請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上傳時間:2014-05-10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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