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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路邊停車費未繳 處罰鍰300元划不來
2014
05/09
22:51
吳思儒
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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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9 22:51
吳思儒 新北市 報導
可善加利用銀行代扣與電信代收之方式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停車未繳費屬 102 年度新北市十大常態交通違規第 3 名,全年違規件數約 20 萬件,占總違規件數達 10% ,罰鍰總額更高達近新台幣 6,000 萬元。裁決處表示新北都會區路邊停車格位已普遍實施收費管理,民眾使用機會頻繁,但因為停車費金額較少,且繳費通知單容易遺失或毀損,以致民眾可能因疏忽而遺忘繳費,因此裁決處特別提供繳納停車費小撇步,期降低未繳停車費遭受罰件數。

裁決處建議民眾可善加利用銀行代扣與電信代收之方式繳納路邊停車費,一旦有路邊停車需繳費之情形,即會自動扣繳;若繳費通知單遺失、毀損、條碼辨識不明時,可利用四大超商的多媒體機,輸入車牌號碼即可補列印繳費單,再持單至超商櫃台繳納 ; 民眾亦可向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免費申請路邊停車簡訊通知服務,避免遺忘繳費。

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第 2 項規定,汽車駕駛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經催繳未繳者,處以新臺幣 300 元罰鍰。以新北市為例路邊停車費未繳者,將分 2 階段催繳,汽車駕駛人若於第 1 階段催繳時繳納,除停車費外需再繳納 15 元工本費;於第 2 階段催繳才繳納者,除停車費外需再繳納 50 元工本費 ; 經 2 階段催繳仍不繳納者,將處以新臺幣 300 元罰鍰。為了避免因小金額的停車費未繳,而招致額外付出催繳工本費與罰鍰,裁決處呼籲民眾多加利用以上所提列的繳納停車費小撇步。相關繳費方式請逕洽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網站http://www.traffic.ntpc.gov.tw或免付費電話 0800-007-550 查詢。

上傳時間:2014-05-09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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