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警分局表示,竹南分局於5月8日夜間執行擴大臨檢,針對易肇事路段執行路檢勤務,而竹南警分局竹南所由馮文義所長帶班,於轄區公義路與和興路口南下路段執行路檢,在22時許攔停自小客車9XXX-XN進行盤查,該車駕駛王OO盤查中露有精神恍惚注意力渙散情況,再仔細觀察發現王民鼻孔與上唇部分,沾有白色不明粉末,經警方查問後王民坦承,於駕車前已在該自小客車上吸食三級毒品k他命,其吸食工具及殘渣袋現棄置於車內,並自行由車內中央扶手處取出卡片刮刀、塑膠吸食用管、k他命殘渣袋等物,後經帶返竹南派出所,進行測試觀察記錄,測試中有二項測試不合格,顯然有無法安全駕駛之事實,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偵辦中。
竹南警分局提醒民眾,違反公共危險罪並非僅侷限於酒後駕車之行為,舉凡無法安全駕駛之行為,無論已有肇事之後果,或僅經測試觀察紀錄表之結果,都有可能依法移送究責,所以提醒民眾切勿自行曲解法令,甚至釀成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