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埤頂所員警埋伏守候多時逮獲偷竊自小貨車暨毒品案嫌犯(記者王梭熙攝)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埤頂派出所員警,103年04月30日22時許擔服便衣肅竊勤務時,巡經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三路301巷16號前發現一部中華廠牌、藍色自小貨車,經電腦查詢為失竊贓車,該車甫於103年4月27日遭竊。
經埋伏守候多時始於103年5月1日凌晨1時30分許張○○、甯○○二位竊嫌欲駕駛贓車外出,值勤員警一擁而上,當場逮捕竊嫌,並於甯○○身上腰包內起出海洛因2小包、安非他命1小包、吸食器2支、電子磅秤1台等物品,依法偵辦。
警詢時,張嫌坦承以扁平螺絲起子撬開車門後竊取該車,作為自己載運物品用,經研判二嫌應是駕駛該車四處尋找廢棄工廠或空屋竊取門窗、電線變賣花用,另甯嫌無法交代毒品來源全案依竊盜、毒品罪嫌先行解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中,並擴大追查二嫌是否涉及其他竊案。
汽、機車是民眾交通代步工具,一部汽、機車失竊亟可能造成全家大小的不方便。每當找回失竊車輛,車主那種喜悅表情,讓人印象深刻。被害人(失車車主)平日從事裝潢工作,該貨車可說是被害人謀生工具,貨車失竊造成被害人生活陷入困頓,對於警方能夠找回失車,感謝之情溢於言表,同時並嚴厲譴責竊賊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