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第五分局偵查隊於昨日傍晚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鹽水溪橋時,發現一男子於機車腳踏板處放置一只飼料袋,內裝不明物品,經尾隨觀察發現疑似電纜線,行跡可疑,惟時值下班時段人車眾多,且該男子一路在車陣中竄行,致無法予以攔檢,但當時已記下車號。
偵查隊於今日仍不放棄,再以相關資料交查比對循線追查,順利在14時30分許於在安南區某處資源回收廠外發現該部機車,而車主謝姓男子確實已在昨晚就將電纜線放在資源回收廠角落,意圖變賣換取現金花用。經警方在現場提供蒐證資料,該名男子遂坦承該電纜線係由蔡姓友人專交給他,要他拿去變賣,經再前往蔡姓友人住處請渠說明該電纜線來源,蔡嫌見無可抵賴的情況下,坦承從雲林到台南郊區埋伏多日,並在安南區堤防邊電桿剪下約30多公尺電纜線,得手後住在謝姓友人家,並委託謝男將電纜拿去資源回收場變賣無誤。
二十七歲的蔡男前科累累,有毒品、竊盜與詐欺前科,平日在雲林、臺南一帶當臨時工換取溫飽,但因為吸食毒品導致入不敷出,他因為曾台南生活過一段時間,熟知傍晚安南區一帶少有人車經過,因此鎖定在該處行竊電纜線。
蔡男得手後選在郊區一處空地將電纜線捲曲藏在飼料袋內就一路狂奔躲到謝男家藏身,並要求謝男幫忙變賣銅電纜。
第五分局偵查隊循線在謝男與回收場交易時當場發現上情,接著又到住處找到蔡男,兩人到案後蔡男像悶葫蘆般不發一語。謝男則向警方辯稱,電纜是蔡男交給他的,對於電纜從何而來並不知情,蔡男最終在無可抵賴之情況下,坦承上情不諱。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賴昆明表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各項犯罪行為均會留下跡證,警方將會持續追查各項不法,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必將歹徒緝捕歸案,請心存僥倖不法之徒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