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市警六分局偵查隊,於103年04月30日成功破獲發生於102年12月18日凌晨2時許本轄南區中華西路之○○檳榔攤槍擊案,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毀損罪嫌移送法辦。
經查犯嫌戴○裕於案前聽聞被害人林○○積欠渠友人謝○○數佰萬元債務,林○○甚至向渠友人謝○○惡言相向,戴嫌聽聞後竟基於義憤,涉嫌於上記發生時、地,夥同另一名犯嫌黃○軒,由犯嫌黃○軒駕駛車號○○○○-PN小客車載同戴○裕二人共同自臺中市太平區出發,全程由戴嫌指示黃嫌駕駛路線,直至中華西路被害人林某住家所經營之○○檳榔攤前停車,然後戴嫌由副駕駛座下車並自背包內取出仿貝瑞塔改造手槍朝檳榔攤開槍射擊1發,致令林某住家鐵門及鋁窗等處毀損,所幸當時該店已打烊無人受傷。案經市警第六分局專案小組成員詳細的循歹徒可能逃逸之路線逐一調閱數十支監視器,終於追查出車號○○○○-PN自小客車涉有重嫌,於是報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暑股檢察官指揮偵辦,復經掌握歹徒之行蹤,先後拘提逮捕嫌疑人黃○軒及戴○裕等二人到案。
犯嫌戴○裕對其犯行坦承不諱主動帶同警方至渠父親住家桃園縣桃園市南京街○○號地下室,起獲仿貝瑞塔手槍1支(含彈匣)、改造子彈8顆犯案槍彈等物,查扣搶、彈經送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驗手槍認具殺傷力之改造手槍、4顆子彈認具殺傷力,查扣槍彈與案發現場遺留之彈頭尚在比對中,全案經詢後將二人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刑法毀損罪嫌移請臺南地檢署偵辦。
市警第六分局張分局長樹德知悉後特別讚許該專案小組成員之一的偵查隊小隊長黃哲民,雖然即將於本(103)年6月光榮退休,但仍自願放棄其應有之休假,不分晝夜全心全力投入偵辦該起槍擊案,黃小隊長如此鍥而不捨、積極奉獻之打擊犯罪精神足為全體警察同仁之楷模,更為其從事警察生涯退休前劃下一個完美的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