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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召開固定源污染防制政令宣導
2014
04/10
17:36
天眼日報記者
買木森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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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0 17:36
天眼日報記者 買木森 花蓮縣 報導
說明落實煙道連續監測查核作業 為民眾生活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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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掌握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達到污染源有效管控之目標,花蓮縣環保局與轄內大型工廠之煙道連續監測系統進行連線作業已持續多年,為提昇連線傳輸品質及因應 現行法令,環保局於昨(10)天上午10時在該局第一會議室舉辦「煙道連續監測系統連線說明會」,邀請轄內設有連續監測系統的業者進行討論及說明。

花蓮縣環保局表示,空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工廠有煙囪固定排放的「固定污染源」,必須在煙囪設置「煙道自動監測設施」,連續監測空氣污染物質的排放狀況,且必須和環保署即時連線,以監控業者的污染排放情況是否超出標準。

花蓮縣有四家工廠依規定必須設置,包括台泥花蓮廠及和平廠、亞洲水泥花蓮廠以及和平火力發電廠。環保局除了邀集這四家工廠業者與會外,並通知中華紙漿廠同時到會討論。

環保局指出,煙道連續監測系統係指於煙囪上裝設自動量測儀器,二十四小時量測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環保局則可透過網路連線隨時監控空氣污染物排放濃度。上 述四家工廠業者,已將監測儀器設置於煙囪,並依規定之傳輸頻率將監測數據上傳至環保局主機,藉此可即時監控各大廠之空氣污染物之排放情形,建構完整的監測 資料庫系統。

此外,為獲得正確有效的數據,花蓮縣環保局依據「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詳列之數據有效性認定準則,不定期至各大廠進行現場查驗,以達成全面掌握空氣污染物排放之目標。

環保局長饒忠強調,目前與環保局連線業者均為本縣主要空氣污染排放源,佔全縣排放量達95%,因此環保局對於五大廠連續自動監測管制成效甚為重視, 會中並針對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未來管制趨勢及電子化平台進行說明,冀望藉本次會議說明,使各連線廠商能更加清楚自主管理相關作業,並確實掌握排放狀況,落實管制作為。

上傳時間:2014-04-10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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