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鼓勵亞太大學交流會(University Mobility in Asia and Pacific,簡稱UMAP)各國會員校與臺灣學校間制度化進行校際及人員交流,特訂定「亞太大學交流會臺灣交換學生獎學金要點」。此獎學金要點原規定所有臺灣學生至國外會員校,或外國學生至臺灣會員校交換者,均可申請。日前,教育部通過修改「亞太大學交流會臺灣交換學生獎學金要點」,增修要點除排除重複領取政府獎助之學生,公平提供更多未受領優惠學生申請外,亦可增加本國學生申請機會,落實獎學金促進跨境學習之旨意。亞太大學交流會創立於1993年,是由亞太地區官方與非官方高等教育組織所組成的協會,目前有19個會員體 (澳洲、汶萊、斐濟、印度、哈薩克、澳門、墨西哥、菲律賓、越南、泰國、薩摩亞、蒙古、馬來西亞、韓國、日本、香港、柬埔寨、孟加拉、臺灣) 及504所會員校,臺灣於2011年起擔任國際秘書處,並於2012年開始辦理「亞太大學交流會臺灣交換學生獎學金」(UMAP Taiwan Exchange Student Scholarship),為UMAP交換課程計畫之一,此獎學金由中華民國教育部編列經費,旨在鼓勵外國學生來臺學習或臺灣學生赴國外學習,促進雙邊關係之實質交流。教育部相信人才培育是促進社會發展進步的重要基石,透過國際化教育培育學生具備世界觀,更是培育人才的重要策略,因此投入經費大力支持此項計畫。本項「亞太大學交流會臺灣交換學生獎學金」增修要點已轉知各國會員校公告,期望修正要點可使教育部提供之獎學金更有效運用,讓更多國內外學校知曉並使更多學生受益,讓UMAP交換課程計畫成為跨境學習的任意門,有興趣的學校或學生,可與目前擔任亞太大學交流會國際暨國家秘書處之輔仁大學詢問(電話:2905-6370;E-mail:umaptaiwan@gmail.com)。
上傳時間:2014-04-03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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